延吉新闻网1月11日讯(记者 王晓彤 实习记者 弓野)记者从延吉市脱贫办了解到,延吉市委、市政府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合作,由市财政出资,为农村贫困人口投保一年费用280元的补充医疗保险。
自2017年1月1日起,凡因疾病住院治疗的农村贫困患者,在扣除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大病二补报销后,并在政策范围内合规的医疗费剩余部分,均可在1000元起付线以上全部报销,报销封顶线为15万元。
这是延吉市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的一项重要举措,意味着农村贫困户从此将拥有比城镇职工起付线更低、报销比例更高的医疗保险。
今后,延吉市委、市政府将持续关注农村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,努力实现“两不愁”、“三保障”的目标,带领全市人民共同富裕,携手迈进小康社会!
详细《报销说明》
一、报销顺序
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患病就医报销顺序为:新型农村合作医疗→中国人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→中国人寿农村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。
二、报销手续
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、吉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凭证、诊断书、收据(右上角编号要清晰,如不清晰请手写标注)、用药明细(清晰且有医院公章)、门诊处方、病历复印件、转院诊断书、被保险人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,工行、中行、建行、农行或邮政的个人存折或卡的复印件(如果是卡需提供存根联)
三、报销咨询
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团险拓展部
报销咨询电话:2566166、2515066、2511083
责任编辑: 李明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