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图们市人民法院积极发挥“小案快办”的优良作风,通过冻结被执行人微信支付账户,倒逼被执行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,顺利结案。
1月24日,周某与郭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至图们市法院。2月26日,经市法院审理,判决郭某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,向周某支付剩余租赁费18000元,后因郭某仍未按规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,周某申请强制执行。
立案执行后,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郭某名下财产后,发现被执行人郭某名下微信账户内有存款,立即采取冻结措施。微信账户冻结后,被执行人郭某委托其父亲与图们市法院执行局联系,主动还清欠款。4月7日,被执行人郭某的父亲将执行款直接转账给申请执行人周某,并缴纳执行费,申请执行人周某同意结案,至此,该案现顺利执行完毕。
近年来,图们市法院始终秉持“繁简分流、速执速办”的工作理念,进一步提高执行人员综合素质,积极探索新模式、新技术、新方法,不断提升执行质效,努力兑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。
图们市法院供稿
编辑: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:0431-82902222